社員子女獎學金
1.申請資格:
凡本社社員入社滿半年(最遲應於每年4月15日前)以上〈1〉本人、配偶及子女合併計算存款餘額半年平均達伍萬元以上〈2〉申請前已存入存續三個月以上定期存款壹拾伍萬元以上〈3〉最近一年貸款繳納無延滯且利息金額達伍萬元以上者之子女現就讀於國內學校 (不含博士班、碩士班、延畢生、公費生、夜間部、進修部、補習學校、進修專班、訓練班及就讀時間不連續之間歇性學校及大四畢業生),各項成績符合下列規定標準者,得依本辦法申請發給獎學金,每位社員以申請壹員子女(不得重覆受獎)為限。2.成績標準:
各級別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者且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國中、高中(職)免提供)。3.獎學金金額:
經審查合格者,發給本社核定之各等級獎學金。4.獎學金之申請及發放依下列規定日期辦理之:
(一)申請日期:自九月一日起至十月十五日止,逾期不予受理。(二)發放日期:經本社審核完成後發放。
5.申請獎學金應繳驗下列證件:
(一)填寫獎學金申請書。(二)檢附學生證(已蓋本學期註冊章)或已繳費之註冊繳費單。
(三)檢附申請學生前一學年度或學期(任一期)成績單。
(四)攜驗社員與學生關係之戶口名簿。